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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项目公开表
办事项目名称 申请办理低收入困难家庭证
办事依据 《广州市减免低收入困难家庭部分消费性收费的管理办法》(穗民发【1999】63号)
办理条件 海珠区户籍,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30元(含330元)的居民。
办理程序

1、低收入困难家庭,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减免部分消费性收费申请表》;2、经居委会调查,街道办事处加意见审核;3、区民政局审批发证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
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15个工作日
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书面申请,填写《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减免部分消费性收费申请表》

申请书(表格)名称(附示范文本)

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减免部分消费性收费申请表
联系电话 84254307
办公地址 基立北街十八号一楼
受理窗口 素社街民政科

政务公开方式(附主要内容介绍)

办事指南及宣传资料
投诉电话 84254307
投诉处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
分管领导/职务/联系方式 素社街道办事处罗修元副主任
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(附复印件)  
备注

 

 
素社街道办事处:广州市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  电话:84429253  邮编:510220
网站建设:广州市小聪软件(集团)公司  技术支持:电子商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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