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| 街道概况 | 政务公开 | 办事指南 | 社区服务 | 党的建设 | 互动论坛 | 青年智库 | 志愿者基地 | 联系我们
滚动信息公告: 没有公告信息!
办 事 指 南
>> 办 事 指 南 <<
友 情 链 接

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

海珠区公众信息网
素 社 专 题
 
您的位置:素社家园 → 政务公开 → 政务公开
办事项目公开表
办事项目名称 城镇特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
办事依据 《关于建立城镇特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紧急通知》(粤民救【1999】53号)
办理条件 保障范围: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居民,其中离退休、在职、下岗、正在领取劳动局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不属保障范围。
办理程序

本人填写海珠区基本医疗救助申请表、医疗发票、低保证,到所属社区居委会申请

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
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发放
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海珠区基本医疗救助申请表、医疗发票、低保证

申请书(表格)名称(附示范文本)

海珠区救济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
联系电话 84254307
办公地址 基立北街十八号一楼
受理窗口 素社街民政科

政务公开方式(附主要内容介绍)

办事指南及宣传资料
投诉电话 84254307
投诉处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
分管领导/职务/联系方式 素社街道办事处罗修元副主任
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(附复印件)  
备注

保障标准:每人每月46元
定点医院:区一、区二、区中医院、区红会、新滘镇人民医院

一个季度报销一次,已享受慈善门诊的人员不再另报销医药费。
 
素社街道办事处:广州市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  电话:84429253  邮编:510220
网站建设:广州市小聪软件(集团)公司  技术支持:电子商务部
点击查看更多的栏目内容